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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再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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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 发布于:2016-05-14 20:50


在上大学后的第一个寒假里回家,虽然离开了半年之久,依然觉得一切都那么亲切,那么熟悉。那个我在梦中曾无数次含着热泪踏足过的土地,我的家乡,我的村庄,还是静静地依偎在那熟悉的山水之间,就好像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喜欢把身子蜷在母亲的怀里。
听说她要订婚了,日子就订在年后正月初六。不,后来,又有更准确的消息说那天是她结婚的日子。
但不管是订婚还是结婚,那消息于我的震惊都不亚于一个晴天霹雳。虽然我知道时光荏苒,岁月匆匆,我们谁都不再是当年一起玩捉迷藏,一起寻野果,一起去小河里抓鱼,一起采了野花来做花环的小姑娘。天真,烂漫,都只能残留在我们的记忆里,为追不回的孩提时代所独有。可是,她也不过才十七,一个普通中学生的年龄。当真是花一样的年华,是多少人梦中回不去的美好时光呢。我想起当初早嫁的表姐,也是十七八便怀着少女的幻想与执着,与同样年轻的少年,匆匆地踏入了婚姻的殿堂。然而,婚后等待着她的,却是一场永远也做不完的噩梦。家庭生活的琐碎与她尚且孩子般的心性是那样不匹配。丈夫和孩子,以及公婆,这些她需要对他们承担的责任压着她,不允许她还像从前那样散漫和自由。不到二十岁的女孩们本该有的芳华早已被掩埋在她忧郁、怨怼的黯淡眼眸下。
总之,我真的无法说服自己去相信所听到的,邻人们口中正在谈论着的。我心里满是疑问和惊骇,散不开的阴霾将我笼罩。我想一定要见过她,听听她怎么说才行。否则,午夜里,我还会从梦中惊醒,被一袭洁白的婚纱恍花了眼。
于是,年关将近的一天,趁着天气不错,冬日的阳光照得人暖暖的,是个很难得的适宜出门的好天气,我去见她了。一见面,她待我比从前还要热情了,我们刚围着炉火坐下,茶水,果盘立刻被她一一笑着送至手边。尽管我已经告诉她自己不喝茶,也不吃任何东西。她却好像充耳不闻,只顾着手里的事,还一面告诉我那茶是前几日刚买的上好的铁观音,味道比平时大家伙儿喝的那种自己在家炒的茶好了不知多少倍。只是,很奇怪,那样的热情却让我觉得心里不踏实,分明地感到大家其实是离得远了。我和她之间何时变得要如此地以礼相待,而不是随意地凭心而处呢。想想,挚友之间何时需要那样的俗礼呢。不过这些年到底是不常聚在一起,有些生分似乎倒也可以理解。然而我总还是不喜欢这样的做客。
闲聊了几句关于过年的事,我就切入正题了。问起她关于结婚的事,她倒是也不回避,脸上竟还洋溢着满满的幸福感。我看着她的脸,很认真地用不相信地口吻问她:“我听人说,你要结婚了?”“对呀,就在明年正月初六。”她很开心地回答。那一刻,我真想告诉自己其实是听错了。只是既然外面都在传的消息已经在她这里得到了证实,那我还有什么理由不相信呢。而且看她眉眼里流露出的欣喜和期待,我也差不多打消了原来以为她是被家人逼迫早嫁的念头了。心里有一份她不是被迫的窃喜,却更加对这件事好奇和疑惑了。不等我问,她笑着告诉了我下面的话:“他就是咱们村的,比我大两岁,正好和你是一年的。不过因为他从小跟着父母在西安生活,很少回咱们村里,所以你以前从没听过也没见过他。我也还是之前在西安打工的时候经人介绍才认识他的,他的家庭条件挺好的,我很满意。这些年,他们一家三口在外打工挣了不少钱。不仅买了车,在村里盖好了三层的楼房,而且在市区里也有房子,他父母还说等我们结了婚再在县城里给我们俩买房子。”要嫁入的是这样比较殷实的家庭,作为朋友,我应该为她感到高兴,向她道贺才是。可我还是纠结于她年龄之小,因而只是僵硬地对她笑了笑,便说:“你年龄还小啊,现在结婚也太早了吧。”没想到我话音刚落,她就说:“不小啊,我都快十八了!”“就算已经十八了那也不用这样着急啊,至少都还没有到法定的结婚年龄。”我反驳说。而她接下来的话则算是对此的“完美”解释:“我又不像你,会读书,将来找份轻松又能挣钱的好工作,有资本慢慢找对象。我当时读到初一就退学了,学历低,在外面干的活都特别辛苦,总是时间长,工资低的。”“那你可以现在去学一门你喜欢的技艺啊,读书也只是一条路,你去做别的事,只要肯努力,肯坚持,以后一样能够靠着自己安身立命的。”我插话道。她听完不以为意的笑了笑,接着说:“女孩子嘛,找个好人嫁了才是最妥帖的。俗话说:干得好不如嫁得好。有什么比嫁个好老公更重要,更稳当的。尤其是像我这样的女孩,如果现在不抓紧时间找个有钱人嫁了。过几年,年龄一大,没有体面的工作,又没钱,再想结婚就找不到条件好的对象了,谁能看的上呢。而且,我可不想嫁一个没钱的人,然后跟他一起奋斗,多累啊,再说了,等奋斗出来我也老了,都没机会享受了。” 看到她面上的神采奕奕,听出她话语里的精明,这一次,我心里了然,不再说什么了。深深地望了她一眼,又抬头望向正午的天空,明明是在冬日里,却好像是迎上了盛夏里的毒日头,只觉阳光刺眼。
是啊,按照她的逻辑,她如今的选择可算得上是最为自己着想,对自己负责的。不趁着现在年轻,给自己找个好归宿,确保自己以后衣食无忧,难道还要去等到她人老珠黄吗。我尊重她的意愿,惊叹于她的成熟之快。社会果然是改变人,锻炼人的好地方,她不过才出去打工一年,曾刻在她身上的纯真就被打磨得半点儿不留,好像蜕变真的就只是一个转身的事。明明我还大她两岁,可是听她说那些话的时候,好像我才是不谙世事的孩子;明明我也只是大她两岁,我们之间却有了代沟,而我好像才是那代沟中的新生一代。
面对岁月的积淀,一坛陈年老酿,若是保存得当,自然不会变质,反倒会越来越香醇诱人,而一杯暴露在空气中的牛奶就不会如此走运了。我们之间的友情,就刚好是那杯牛奶,还无人来饮,便已在时间面前败下阵。
想到这些,明白我和她已经隔得远了,我们是来自两个世界的人了。并且一开始的疑问也得到了解答,我实在没有再留下的道理,起身匆匆向她告别后便走了。临走时虽约好来年再会,但我知道,我们不会再见了,因为我们已是两个世界的人,已无话可说了,早没了相见的必要。
几天后,她如愿以偿地做了新娘。而我们这些向来的朋友,是一个都没有去亲眼见证她的幸福的。一来,我们心里始终骇然。二来,她也是不需要的。只是她结婚那天,我还是不自觉地低声吟起了《诗经》里祝福新娘出嫁的句子:“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。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。”
一年后的寒假,我回家,她回娘家。在公路边与她偶遇的时候,见她怀中抱着一个快到一岁的孩子。我虽然很好奇那到底是不是她的孩子,但并没有贸然提出这样的问题。我一般总能比较准确地猜出小孩子的年龄,出于这种自信,我推测:显然,倘若那是她的孩子,正常情况下应该最多仅三个月大,而眼前那孩子看来足有七八个月大了,所以也就是说如果她抱的是自己的孩子,这中间就有个比较尴尬的不方便告诉外人的原因。这也就是我为何选择不要随便问,及时按捺住了自己的好奇心的缘故。
不过但凡母亲,天性总是爱自己的孩子,总不会介意向别人夸赞自己的孩子。果然,她马上就很开心地一边让我看她可爱的女儿,还得意地问我小家伙的眼睛是不是又大又亮,嘴巴是不是很漂亮,还问我要不要抱抱这小宝贝。见我还挺喜欢孩子,便讲起怀胎十月的不易和分娩的痛苦来,还告诉我她当初结婚时已经有四个月的身孕了(我没有料到她如此坦荡,倒是正好解了我心中疑惑,也免去了二人尴尬),甚至给我看她剖腹产留下的伤疤。我看见那样长的疤痕,吓得问她怎么没顺产。她说快足月的那段时间太难熬,腿酸疼得厉害,腰身又沉,再加上天太热,她实在是撑不住了。正想着要怎么安慰她几句比较合适,她却先借此打趣了我一番。我笑了笑,表示明白。只是,这样的闲聊不过几句,她便提起自己每天有多无聊:一个人照顾孩子是多累,丈夫又不怎么懂事,整天就知道玩电脑游戏,也不出去做事。听到这些,我几次欲言又止,最后也只是定神看了看她,然后像之前那样匆匆走掉。并且想着:下一次回家一定不要再看到她,也不要去听有关她的消息。因为我从心底里怕知道她婚后可能会过得不好,我只要记住她的笑容就够了。
其实,像这样的早嫁,她不是第一人,我也不是第一次知道。近几年来,我频频地听说某某结婚了,某某有孩子了,而这这些某某,不是自己曾经的同学,便是同学的同学了。只是不管怎么说,都还距离自己比较远。因此,这样的消息大多都当故事听了,茶余饭后,也会据此八卦几句。然后依旧听着别人的故事,过着自己的生活。
而这一次,主人公成了自己曾经的密友,便再也无法安静地坐着,只是听故事了。长空下,开始思考起许多问题来。在这大学的校园里有些茫然的时候,我也会问问归鸿何处,路在何方。像她那样早嫁了的,我不反对也没有立场反对,毕竟生活是别人自己的。然而,我很清楚自己的想法,不会赞同她所说的女孩子嘛,嫁的好就够了,会固执地坚持依靠自己,脚踏实地地去拼得自己向往的生活。尽管我脚下正在走的路并不容易穿行,但是谁的路又是好走的,谁的生活又是容易的呢。所以,哪怕跌跌撞撞,我也会笑着坚持下去,用智慧与勤勉去遇见更好的自己,用执着与坚韧去创造更美的明天。
姓名:王志琴
生源地:陕西
学校:河北师范大学
院系:文学院
年级:20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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